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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业务定义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商城(简称“商城”)是指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银行”)合作机构(简称“供应商”)提供商品、支持商品展示及为商品交易提供网上在线支付结算的综合性电商服务平台。供应商可通过商城向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客户(简称“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广州农商银行提供在线交易及积分结算、资金结算服务的业务,包含:
(一) 商品购买业务:指客户在商城使用我行信用卡通过一次性全额付款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
(二) 积分业务:指客户在商城使用我行信用卡积分进行商品兑换、抽奖等业务。其中商品兑换业务支持客户使用积分抵扣购买商品金额,积分可抵扣商品及金额以商城订单展示为准。客户可我用我行信用卡通过一次性全额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积分抵现后剩余的商品金额。
(三) 营销活动业务:指客户在商城参与团购、秒杀、抢购、优惠券等促销活动的业务。
二、 关于商城订购资格
(一) 商城商品订购人需为持有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客户可通过在广州农商银行预留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的形式登录信用卡商城。
(二) 如客户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广州农商银行保留取消其在商城的订购资格的权利:
1. 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账户、卡片过期且未续卡、逾期欠款经催收仍未还款、账户状态不正常,客户有套现、欺诈或涉嫌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包括但不限于为他人交易刷卡等情况)的行为。
2. 违反《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积分规则》或本细则条款。
3. 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订购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作弊、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
4.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要求等相关规定。
5. 广州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 关于商城支付方式
(一) 客户成功提交电子订单后,即表明客户向商城合作供应商发出了购买指定商品的申请,同时向广州农商银行发出了支付申请。
(二) 商城支持支付方式包含一次性全额付款、分期付款、积分抵现等模式,具体如下:
1. 一次性全额付款:客户申请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商品、服务或权益时,提交支付申请即同意授权广州农商银行从客户名下的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中将购买商品所需的金额全额一次性扣除。购买结果以银行系统评估结果为准。
2. 分期付款:客户申请以免息分期的方式购买商城商品、服务或权益,提交支付申请即同意授权广州农商银行从客户名下信用卡中将购买商品所需的金额一次性扣除,客户根据账单逐期向广州农商银行支付所购买指定产品每期分摊分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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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客户能否分期付款以银行系统评估结果为准,分期期数以客户申请并经广州农商银行核准的期数为准。
2.2 分期金额为购买商品所需的总金额,每期分摊分期金额=分期金额÷分摊期数。以期为单位,平均计算(每期应支付的金额准确到分,分以后的人民币单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每期分摊分期金额不可低于1元。如每期分摊的分期金额总额与客户申请分期的金额不相等,则以多除少补的方式在分期的最后一期结清,具体金额以客户的信用卡账单所显示的分期金额为准。对各期应还分期金额,客户不能选择最低还款方式还款。申请分期的金额于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
2.3 客户成功申请分期后,申请分期的金额占用信用卡信用额度,并随客户的每期还款释放占用的额度,直至还清所有分期余额。若客户按期偿还信用卡当期应还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该款项将视为自有存款,不会提前清偿后续各期的应还款项。
2.4 客户成功申请分期后,不能对已申请分期的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不能对未偿还分期余额再次申请分期付款。
2.5 客户可致电广州农商银行客服95313申请提前偿还分期债务且须一次性偿还剩余分期金额。
3. 积分抵现:客户可使用其名下信用卡积分抵扣订单部分金额,积分可抵扣的商品及金额以系统展示为准
3.1 客户可选择通过一次性全额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积分抵现后剩余的订单金额,具体商品支持支付方式以系统展示为准。
3.2 积分为我行对客户使用我行信用卡的赠与,并不构成客户的资产。使用积分抵现须在积分有效期内提出,积分过期无效。客户使用积分不得违反《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积分规则》。
3.3 积分抵扣订单金额不低于1元,具体积分可抵扣金额请以支付页面系统显示为准。
3.4 不同商品的积分抵扣规则不同,积分可抵扣订单金额请以商品详情页为准。
4. 其他:如商品订单满足优惠券、团购、秒杀等活动优惠条件,客户可以在订单支付前选择是否使用活动优惠,优惠使用详情以活动页面展示细则为准。
(三) 客户在商城成功订购商品后,客户成功支付的货款即自动形成客户对广州农商银行的债务。
1. 如客户没有按照本条款或银行的要求还款,广州农商银行保留直接从客户开立的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清偿其订购商品产生的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于还款余额、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2. 如客户名下所有信用卡均已停用或失效(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被停用、注销、挂失、未激活等),客户的付款授信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客户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还款余额、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3. 如客户需取消订单或退货,可通过电话联系广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5313或点击商品页面供应商客服热线提出取消订单申请,由广州农商银行或供应商对需取消的订单按退货处理流程进行确认处理,对审核通过的取消订单申请,订单实付金额及积分将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客户原交易信用卡账户。
3.1 客户申请对一次性全额支付商品退货或取消订单,即同意授权供应商直接将所退款项退还至广州农商银行,用以偿还广州农商银行为客户垫付的商品金额。广州农商银行再将商品金额调账到客户信用卡账户中(具体以银行后台调账时间为准,客户可通过账单明细查询),客户该笔同等金额的透支债务视为已偿还,但客户对其账户下其他未清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仍负有无条件还款义务。
3.2 如客户申请对分期商品退货,银行将终止退货商品相关的分期付款业务,已扣收的分期本金将予以退还,未出账单的分期本金则不再计收。但客户对其账户下其他未清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仍负有无条件还款义务。
3.3 对客户已成功申请提前偿还分期的商品,客户需一次性偿还该笔分期商品剩余未偿还金额,后续该笔分期商品未出账单的分期金额将不再计收,该笔分期已结清。如客户需对已申请提前偿还分期的商品申请退货,已提前偿还的分期金额将不作退回。供应商直接将退货商品所退款项退还至广州农商银行,用以偿还广州农商银行为客户垫付的商品金额。广州农商银行再将商品金额调账到客户信用卡账户中(具体以银行后台调账时间为准,客户可通过账单明细查询),客户该笔同等金额的透支债务视为已偿还。但客户对其账户下其他未清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仍负有无条件还款义务。
(四) 商城普通订单支付时效为订单提交成功后的24小时,活动类订单根据活动设置进行支付失效控制,具体规则由各个活动自行约定,客户通过相关活动细则了解。
四、 关于平台活动的约定
广州农商银行会不定期基于商城开展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团购、秒杀、抢兑等活动形式)。参与活动前,客户应通过活动页面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活动规则。如客户不理解或不同意活动规则任何内容,请停止参与相关活动,必要时可拨打广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5313咨询了解。如客户违反活动细则,广州农商银行保留取消客户活动资格、取消客户对应活动订单、撤销活动奖励的权利。
五、 关于商品的约定
(一) 客户在商城订购的商品由各商品、服务或权益供应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规格等售后服务均由商品或服务供应商直接负责,广州农商银行仅提供商城支付结算服务。
(二) 商品页面提供详细的商品介绍、使用指南或其他注意事项(如有),客户可通过商品页面了解商品详情,如客户对商品详情存在不同意或不理解的情况,请停止提交商品订购申请,必要时可拨打广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5313咨询了解。
(三) 如客户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服务或权益有任何疑问或争议或使用该商品、服务或权益对自身造成伤害的,客户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订单页面直接点击供应商客服电话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客户可联系广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5313,广州农商银行将为客户维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 关于配送的约定
(一) 客户在商城订购的商品免费配送上门。配送范围为全国,港澳台及部分偏远地区除外。具体可配送区域请以商城公告或商品详情页为准。
(二) 实物类商品通常在客户成功提出订购申请后的2-15个工作日内送达(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日及偏远地区、灾害天气、疫情等特殊情况除外),如有特殊情况请以商城最新公告为准。如果客户在订购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供应商的送货电话或商品包裹寄达通知,可通过商城商品详情页或订单页面客服电话直接联系供应商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客户可联系广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5313,广州农商银行将为客户维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 直充类商品指客户通过商城成功提交订单后,通过手机直接充值到客户提供的指定账户的电子商品(简称“直充商品”)。客户支付成功后对应的商品/服务/权益将充值到客户所提供(下单时填写)的充值账号里,充值成功即视为商品/服务/权益发送完成。
(四) 券码商品指客户通过商城成功提交订单后,通过手机接收提取券码卡号、密码或图形验证码的商品。下单成功后,客户需按商品详情页指引路径提取券码的卡号、密码或图形验证码,卡号、密码或图形验证码成功下发至客户所提供的手机号(下单时填写)即视为商品/服务/权益发送完成。
(五) 客户提出订购申请即视为同意将商品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充值账号、邮寄地址用于商品/服务/权益配送,并提交商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商品/服务/权益配送服务,供应商及配送单位需对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为保证商品/服务/权益正常配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可能会在配送前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与客户确认配送信息。
(六) 因客户在商城提出订购申请而同意提交的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充值账号、邮寄地址用于商品/服务/权益配送信息,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至少保存至客户与广州农商银行结束服务关系后的5年,结束服务后个人信息将进行删除。
(七) 如因客户提交收货地址不详、错误或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供应商或广州农商银行,或商品客户预留收货地址后无人收货、手机号码未预留或手机号码错误等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导致的商品延迟送达、未能送达情况,均由客户自行负责,请客户及时联系供应商或广州农商银行客服协商解决。
(八) 客户或代签收人在签收商品时应当场检查商品的完好性,客户或代签收人一旦签收即代表商品收妥。若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缺损,客户或代签收人可拒绝签收,并及时通过商品详情页或订单页面直接点击供应商客服电话协商解决。
(九) 因客户原因产生二次发货的,运货费用由客户承担;非客户原因造成的二次发货,根据实际情况,由物流商或供应商承担运货费用。
七、 关于售后服务
(一) 若客户收到的商品在运送过程中毁损或商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客户应在签收货物后 7个自然天内向供应商申请更换或保修服务。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积分抵现商品属于我行回馈项目,除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支持退货或换货,积分抵现部分的金额不提供发票。
(二) 券码商品、直充商品因商品性质特殊,交易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具体请以商品详情页说明为准),请客户知悉。如遇充值失败系统会在48小时内自动退款。如遇未自动退款、电子券无法核销使用等使用问题,客户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订单页面直接点击供应商客服电话协商解决。
(三) 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的买卖、商品的质量、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及其他因在商城购买的商品而发生争议或对商品内容存在任何疑问,客户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订单页面直接点击供应商客服电话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广州农商银行将为客户维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 客户不得因以与供应商之间发生的争议为由拒绝向广州农商银行偿还相关的债务,前述争议不影响广州农商银行对客户所欠款项的追偿权。
八、 关于隐私保密声明
(一) 客户提出订购申请即视为将商城订单交易信息及配送资料(包括姓名、手机号、收件地址、订单金额)用于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商城业务运营,或商品供应商或配送单位用于处理商品配送、退换货及其他售后服务相关事宜。广州农商银行、商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对客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 请客户务必保管好登录验证码、支付密码、手机号等用于登录商城或订购商品的个人信息。因客户个人主动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广州农商银行不承担责任。客户可通过司法、行政等经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广州农商银行可为客户维权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 广州农商银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根据以下相关情况,有可能将客户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信息)或交易信息披露给监管机构、广州农商银行所有分支机构、广州农商银行的服务机构,用于支付结算、联名卡服务、金融服务、还款的用途,相关情况如下:
1. 已事先获得客户的明确授权。
2. 需披露客户个人信息,才能提供产品和(或)服务。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4.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的要求。
九、 其他
(一) 本条款由广州农商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或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需要,广州农商银行保留对本条款作出修改的权利,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通过营业网点公告、官方网站公告、官方微信公告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变更事项。修改后的条款对所有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客户与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商城业务相关活动的解释或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客户可致电广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5313反馈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广州农商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执行。
(四) 客户在商城提出商品订购申请前或参与活动前,请确认已全部阅读并理解、接受本条款及广州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活动细则内容,包括在银行合理提请下已注意其中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未明了之处也已向银行要求解释并已得到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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